开江县人民医院纪委致供应商的一封信 |
[ 发布日期:2024-1-22 来源: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:1088 ] |
各供应商: 您们好! 首先感谢你公司长期以来与开江县人民医院诚信结伴共同发展,为我院提供了良好物资的保障。为进一步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行风建设各项要求,规范医药、设备购销和物资采购行为,有效防范商业贿赂,营造公平交易、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,特致此信,谨望遵守: 一、各供应商、销售人员不得进入医院门诊、病区等诊疗区域和医务人员生活办公区域进行医药相关产品宣传、推广。 二、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名义、形式给予医院任何人回扣、现金、礼品,或利用电子商务转微信红包、电子礼品、电子消费券等。 三、各供应商不得以宴请、旅游、考察等方式影响医院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,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、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。 四、如出现上述问题,一经发现,我院将终止合作关系并将此公司信息列入黑名单,并向上级部门报告。 五、必须积极配合医院纪委对购销领域中有无商业贿赂的调查。 六、如有医院职工索要回扣、红包、现金等违纪问题,可直接向医院纪检监察室举报。纪检监察室电话:0818-8368068。 中共开江县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1月22日 |